通知公告

    《新疆农业科学》出版道德
  • 新疆农业科学》突出报道新疆农业的科技成果与先进技术,始终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,反映干旱区、半干旱区、荒漠绿洲和绿洲农业各分支学科最新研究成果。本刊注重学术道德,弘扬科学精神;维护学术诚信,抵制学术不端;加强编辑和审稿队伍建设,恪守出版职业道德。

    作者责任

    作者承诺投稿真实合法,未在任何正式出版物上刊发过,无一稿多投,无学术不端行为(如抄袭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不当署名、一稿多投、重复发表、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等),符合我国的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。

    编辑部责任

    编辑部按照期刊宗旨和要求,客观公正地对稿件进行处理,编辑在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下,基于论文的学术质量、审稿人的意见、研究的创新性、与期刊的相关性等做出拒绝/接受文章的决定,遴选符合本刊要求的高质量论文出版。编辑部收到论文后进行初审,并邀请专家及利用“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”对稿件进行甄别和检测,以避免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。

    评审专家责任

    本刊对稿件实行专家审稿制评审,评审专家及时对稿件的科学内容进行详细、建设性和公平的评估。评审专家如发现来稿一稿多投、观点错误、知识性错误、涉嫌抄袭或伪造数据等,应向编辑部反馈。

    学术不端处理

    编辑部对所有来稿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并根据情况通知作者。《新疆农业科学》使用“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(AMLC)对来稿进行查重(抄袭)检查。当作者投稿《新疆农业科学》,即视其同意期刊将其稿件与已发表论文进行检测比对,从而防止抄袭、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。本刊拒绝复制比超过20%的稿件。对于复制比在20%以下的稿件,还要考虑:重复的部分是否为主要结果和观点。如果是,则不能刊用。将重复的内容删除后,看剩下的部分是否能够支撑起一篇论文。如果不能,则判定为不具有发表价值。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3-04-14  浏览: 391

ISSN 1001-4330 CN 65-1097/S
邮发代号:58-18
国外代号:BM3342
主管:新疆农业科学院
主办:新疆农业科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学会

出版单位:《新疆农业科学》编辑部
地址: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新疆农业科学院
邮编:830091
电话:0991-4502046
E-mail:xjnykx-h@xaas.ac.cn


版权所有 © 《新疆农业科学》编辑部
本系统由北京玛格泰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开发
总访问量: 今日访问: 在线人数:
网站
微信公众号
淘宝购买
微店购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