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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设施农业区域布局及其生产功能区划研究
王浩;马月虹;杨关勇;王强;宋羽
2014, 51(12):
2328-2337.
[目的]分析新疆设施农业生产的现实区域布局,划分新疆设施农业基本功能区,为新疆设施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、制定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.[方法]采集国内外相关文献及资料为样本数据,应用图表直观统计分析方法,进行统计分析.[结果]全疆设施农业占地面积(不含兵团)60941.27 hm2,其中日光温室37 845.43 hm2.占62.1;,拱棚23 095.85 hm2,占37.9;.覆盖全疆14个地(州、市)和91个县(市、区),按日光温室面积大小排在前7位的依次为:吐鲁番地区8 679.9 hm2,占23;;喀什地区5 589.3 hm2,占15;;和田地区5 156.0 hm2,占14;;伊犁州直3 754.0 hm2,占10;;巴音郭楞州3 683.1 hm2,占10;;昌吉州2 727.9 hm2,占7;;阿克苏地区2 412.3 hm2,占6;.面积最小的地(州、市)为克拉玛依市、博尔塔拉州和阿勒泰地区,面积超过667 hm2(1万亩)的县(市、区)有17个.按照实际分布,结合种植模式和气候适宜性,将全疆设施农业产区初步划分为塔西南缘冬春设施蔬菜产区、塔北缘春秋设施蔬菜产区、吐哈盆地春秋设施蔬菜产区、伊犁河谷春秋设施蔬菜产区、天山北坡夏秋设施蔬菜产区、塔额盆地夏秋设施蔬菜产区和北疆高寒区设施夏菜产区等7个功能区.[结论]基本明晰了新疆设施农业的实际生产布局,划清了全疆设施蔬菜产区的主要功能定位,为新疆设施农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参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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